根据韩国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法》最新修正法,KIPO现有权向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发出责令改正命令,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商品来源,未经授权模仿他人产品的形态,侵犯他人肖像权等形象权,窃取创意等行为。
主要内容
在该修正法之前,韩国特许厅的权力仅限于在行政调查中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提出改正建议,由于改正建议缺乏强制执行力,因此一直有人批评韩国特许厅发布此类建议不足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根据韩国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法》最新修正法,KIPO现有权向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发出责令改正命令,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商品来源,未经授权模仿他人产品的形态,侵犯他人肖像权等形象权,窃取创意等行为。
主要内容
在该修正法之前,韩国特许厅的权力仅限于在行政调查中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提出改正建议,由于改正建议缺乏强制执行力,因此一直有人批评韩国特许厅发布此类建议不足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