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7年泰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后,申请人可以通过马德里指定的方式对商标在泰国进行保护,但是一些规则仍然不明确,近日,泰国商标局就马德里指定泰国商标的以下两个重要问题作出进一步澄清。
自2017年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后,由于受计算机系统的技术限制,泰国商标局一直无法为成功克服驳回的商标颁发注册证或受保护通知。
随着系统完善,商标局计划很快开始颁发注册证和受保护通知,如果委托当地代理机构成功克服驳回,则商标局会将注册证下发给当地代理机构,同时将受保护通知发送给国际局。
如果商标顺利注册没有下发驳回,则商标局仅会向国际局发送受保护通知,不会主动发出注册证。但是申请人可以委托当地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领取注册证。
部分驳回案件的继续审理
此前部分驳回是否适用于马德里指定泰国的申请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实践中审查员非常不愿意处理此类申请,因其认为与泰国《商标法》及泰国单一申请的审查实践并不一致。
现在商标局已经明确将继续审查这些申请,但由于没有最后期限且人手不足,部分驳回案件的继续审理将出现较大延迟。
另外,审查员有权重新审查剩余未被驳回的商品/服务,并会直接删除他们认为不被接受的商品/服务,而不再单独通知国际局或申请人。
为了避免此类延误和未经通知删除商品/服务,建议申请人委托当地代理机构接管部分驳回案件,以便建立和商标局沟通的渠道。